我曾在红衣的鼓动下喝过一碗,入口极辣,酒劲十足,委实不属于我能接受的那种。
比起这种蕴藏魔气的烈酒,我反倒更喜欢乌氏部落清雅爽口的果子酒。
走进酒馆,我和囚牛随便找了处角落的位置坐下,立马就有伙计热情的前来询问道:“两位前辈要点什么?”
“几个小菜,两坛好酒。”囚牛装模作样的说道:“唔,再来壶好茶,水要烫。”
“好嘞,前辈您稍等。”伙计一一记下,转身准备去了。
我偷乐道:“不错啊囚牛,你从来没走出过雷炎森林,这城市里的一套规矩倒是学的很快。”
囚牛压低声音,嘿嘿笑道:“刚进来的时候看别的客人就是这么点的,他们能吃,我们自然也能吃。”
“不错不错,孺子可教。”我赞扬道。
酒馆里生意火爆,大堂内总共摆放着三十多张桌子,此刻坐的满满当当。
当然了,二楼设有包厢,比一楼静雅舒适,专门为舍得花钱的“土豪”准备的。
我和囚牛只是路过,也就没必要去包厢享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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