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鲁修爵士是我叔叔,他坚信打通风吼镇和西土镇的要道后,自己就能成为贵族中的百万富翁,但显然,他失败了,还因此破产,成为没有身份可言的附庸骑士,为其他家族打工,偿还当初借来的钱款!”伊芙蕾雅耸耸肩,将自己的心事全盘托出。
门萨没想到其中还有这样的渊源,诧异地看了她一眼:“还真是巧了……”
伊芙蕾雅解释道:“你不知道红手套盗贼公会的暗杀规矩!为了确保任务的完成率,他们会尽可能筛选出对执行任务有利的杀手。我之所以会被派来对付你,并不是出于我本身的意愿,而是因为我身上具有两个特性:一是作为你的老熟人,了解你的过去,二是熟悉西土镇,可以最大限度利用这里的地形。否则,组织里还有不少老同学,为什么偏偏是我来到你跟前?”
门萨想了想,咧开大嘴笑着说道:“说不定那帮老家伙想让你用美人计啊!”
伊芙蕾雅郁闷地翻起白眼,正想埋汰门萨两句,身后有传来了那熟悉的嘶吼声。
鲜血骨兵作为亡灵生物,天生就具备“血肉吞噬”的特性,他们会将见到的猎物一口口吃掉,就像人类吃掉鸡鸭牛羊那样自然。
作为大黑法师的法术造物,鲜血骨兵本身就拥有着可怕的实力,而且在阴气数千年的冲刷下,那身坚韧的骨骼堪比地底精铁,只有传奇装备才能砍碎。
门萨可不想和一帮骨头浪费时间,在大多数情况都选择了跑路,只有逼不得已的时候,才会出手还击,即便如此,“雷鸣”也因此经历过数十次黄金火焰的煅烧。
“该死的!”那些野兽般的嘶吼声越来越近了,这意味着鲜血骨兵正在赶来的路上,门萨一震剑锋,却是冲了出去,很快没入阴气的包围当中。
众人等了好一会儿,门萨这才气喘吁吁地赶回来。
与之前几次不同,他手边提着足足有他半人高的长角骷髅头,脸色有些难看,颇为气愤地问道:“人类能长这么大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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