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矜持地舔了舔他的下巴以示礼尚往来,莲业手心燃起一团火把我掉的毛烧成一小撮灰烬,一缕风从窗口吹进来将其扬散,他抱着我弯腰去捡地上的衣服,我的尾巴拖下去沾到了些许灰,急忙卷起来挂在他脖子上,充作一条昂贵的皮草领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觉得这样也是很好的,我是人的时候时常想怎么处理自己的身后事,是做成钻石还是洒在水里,但我不要去海里的,太空荡太寂寞了。我希望自己被做成一颗钻石,日夜戴在一个人的手上汲取体温,或者洒进一条细细的溪流,春天破冰时会有鱼儿的尾巴搅动起水花,我就随着它们一起顺流而下,躺进安静的河道底。现在好了,等我百年后,莲业必然还做着他的神仙,就让他不要浪费我这一身油水光滑的皮毛,做一条围巾,等人问他怎么戴了这么一条和往日风格不同的皮草,他可以回答这是他养过的一只很忠心的狐狸。

        想着想着,我就不由得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约莫是一只狐狸咧着嘴的模样实在像不怀好意,毕竟在人间的传说里就是“狡猾”的代名词,我感觉到莲业在看我,便直白地告诉他:“我在高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莲业嗯了一声,我绞尽脑汁想给他讲一些自己的事情以解释为什么高兴,发现过去的记忆就像被放在了保鲜袋,它们还在那里,只是我感受不到那时的情绪,就像隔了一层透明的膜。想来想去,只有上次去人间算得上开心,虽然发生了很多事,不过在回忆里美化过后,都只算得上旅途中的乐趣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莲业已经坐回了书案后,我从他的脖子上滑下来趴在他腿上,“上次你带我在河里摘花,我就很高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高兴的话,现在也可以去。”莲业抚摸我的耳朵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下次吧,我今天没洗头。”我有点意外他的好说话,但还是拒绝了,他显然听不懂这个借口,不过并没有多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在这儿不嫌没意思吗?”我四脚朝天露出肚皮,莲业的整只手都被我橘色的毛毛埋住了,偶尔露出的一点皮肤衬得愈发白皙,怨不得世人都爱穿皮草,我是人时太穷没穿过这玩意,自己成了皮草才恍然大悟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觉得无趣,可以带你出去玩。”莲业像哄下雨天也坚持要出门散步的狗,但我可不是,我翻过身把他的手压在底下,“我不想出去玩。你为什么不住到更热闹的地方?”

        这话我想问很久了,你不孤单吗?

        43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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