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二日

        我是想认识他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是想认识他的,那个坐在我旁边的男孩,哪怕只是他的名字,我也想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一种很奇妙的心理,在本就不大的公车里,窄小的双人座位时常会给人一种自己和他人关系紧密的错觉,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,也会擦过对方的手臂,这放在两个陌生人身上难免会造成尴尬,尤其是对我这种不太擅长社交的人,与不熟的人产生过於亲近的距离,总会让我觉得不适,甚至想要逃离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很神奇的是,对於他坐在我身侧这件事,我从未有过不舒服的感受,就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久很久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什麽会这样呢?可能是因为我们一起坐在同一个位置太久了,也可能,这就是我想认识他的原因。

        四月九日

        今天发现他是一年级的学弟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似乎也和我一样不太喜欢在车上看书,过了将近一个月,我是第一次看见他拿出课本读书。

        据我所知,每个年级的单字书颜sE是不一样的,三年级是红sE,我所在的二年级是蓝sE,而一年级,是他手中的紫sE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假装拿出手机滑了几下,其实只不过是在主页面跟应用程式中来回点罢了,视线则不断地往他手上的单字书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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