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停顿许久才吐槽:「为什麽是地瓜社啊?如果你喜欢下厨,不是应该办个烹饪社吗?!」
「喔,这个啊。」他害羞地挠挠後脑,「因为纯零很喜欢吃地瓜。」
「……」我还真不知道该从哪点吐槽。
结果完全本末倒置,你的地瓜社反而抢走话剧社社办,都没察觉吗?迟钝也该有个限度,你是不是从出生就没睡醒过啊?
我忍不住发问:「我想请问一下,吴纯零不只喜欢吃地瓜吧,为什麽一定要地瓜社?如果他还喜欢吃菠菜、喜欢吃莲雾,你不就要办个菠菜社?莲雾社?」
我实在不能接受逻辑不通的问题,不然也不会拼命吐槽这部狗血剧,落得现在的下场了。
听见我这麽发问,艾秦海不知回想起什麽,再次满脸通红,好一会後,才用着害羞的语调低声道:「因为,他小时候说过长大要和卖地瓜的人结婚。」
「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」
你就是这样才追不到男朋友的,傻b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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