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明轩的字练了两三年,是真的好看。那宣纸一页下来,洋洋洒洒的,酸得白旭时不时阴阳怪气地哼气。但见赵明轩写得极其认真,端坐案前是仿佛一株青葱翠绿的竹子,风从窗那头吹来,鬓发就像竹叶子般摇了摇。
午后依旧细雨连连,缠缠绵绵的。幸亏天色不沉,赵明轩好容易将功课补上了,正要收拾笔墨,一旁的白旭不知何时趴在案桌上,正睡得死熟。
“谁说要看管我功课呢。”赵明轩笑话着,伸手戳了戳那白白嫩嫩的脸蛋儿。瞥了眼他额头上尚且红肿的地方,便轻手轻脚出门去翻了药膏回来,小心翼翼地白旭涂了上去。药膏沁凉,连沾上药膏的指头也微微感受着凉意。赵明轩看着白旭额头上的伤处,俯身过去吹了吹。
“不疼、弟弟不疼了。”
疼中
白旭醒来时,雨已经停了,可屋里已找不到赵明轩的人影。在赵家寻了一遍,还是没找到人,才听说是给当铺送饭去了。
那家当铺是隔壁王婆婆家的生意,赵当家的在里头当主事掌柜,管着王婆婆两个小徒弟。以往赵明轩都负责送饭过去,顺道在铺子里做做课业。这两日家中有事,才没当这跑腿。
白旭当然记得那家小当铺,只是初来乍到,此地人生地不熟,怎认得去店里的路,唯有悻悻然跑出路口去等人。李云生怕他走远,千叮万嘱不能乱跑,连哄带唬的,也不知道白旭听进耳了没。
等了许久,没等来赵明轩,倒是让路过的邻里看猴般频频打量。毕竟乡里熟人面孔多,平白冒出个生人来,都好奇;加之白旭长得好,穿着富贵,自然更引人注目。偶有耍闹的孩童经过,都会隔着老远盯住他,相互推搡着,偏就没有胆子上前来。
“诶诶!赵明轩来了!”
“赵明轩来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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